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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国城市规划师、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度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常熟市不设报名点、不进行现场确认。希有关需要报考的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文件,及时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常熟市人事局职称办

2008年7月7日

关于 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规划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 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 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规划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两天。请各市按照《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举行。

(二)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 4个科目。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 3个小时; 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监考老师须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在专用答题卡上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

其余 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二)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 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各地组织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组织

(一) 2008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驻苏部、省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7 月 7 日- 7 月 14 日

报名网址 :http://www.szrsks.com

现场确认时间 :7 月 15 日- 18 日

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 408 室),咨询电话: 65182059 。

(二)各县级市人事局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并现场缴费。

(四)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08年度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印章);

5.上述3、4两项材料老考生无需提供,只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准考证。

6.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五) 11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修改手续,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的信息不得更改。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

八、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 [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 [2000]839号)的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二 〇〇 八年六月三十 日

 

 

关于 2008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地震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和省地震局《关于 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资料及培训工作由市地震局负责。

(二)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地震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27、28日。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考生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成绩管理模式

(一)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3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分 3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科目 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 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 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四)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 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条件:

截止 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或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组织

(一) 2008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 288号)

报名时间: 7月14日至18日

部省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报考者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备齐的材料清单如下:

1. 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各市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 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2008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暂按下列标准收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20元,《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2科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事宜

考试使用 2006年中国地震局发布的《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指导用书,应试人员可围绕考试大纲涉及的内容,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教材。如:地震出版社出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教程》(胡聿贤主编)、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卢寿德主编)宣贯教材等。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辅导工作由省地震局负责。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