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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苏州市申报医药工程药剂人员初级职称考试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人事局《关于医药工程药剂人员中、初级职称初定、评审的实施意见》(苏职办〔 2007〕10号)关于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实行先考后评的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度我市医药工程药剂人员初级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药士 (中药士)

1.取得非本专业的大专或中专毕业的专技人员,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2.高中毕业,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初中毕业,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十年;

  (二)药师 (中药师)

1.取得非本专业的本科毕业的专技人员,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2.取得非本专业的大专毕业的专技人员,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受聘药士(中药士)工作满两年;

3.取得国家行政教育认可的药学(中药学)大专专业证书且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4.取得非本专业的中专毕业的专技人员,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受聘药士(中药士)专业工作满四年;

5.高中毕业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十年,受聘药士(中药士)专业工作四年;

6.初中毕业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受聘药士(中药士)专业工作四年。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考试时间

2008年9月6日,时间一天(药师三份试卷,药士两份试卷)。

(二)考试科目:

药师 (中药师)六科:解剖生理学、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常见疾病防治、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士(中药士)五科:解剖生理学、药理学、药剂学、常见病防治、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组织安排

(一) 2008年度医药工程药剂人员初级职称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6月2日至6月15日

报名网址 :http://www.szrsks.com

现场确认时间 :6月23日至6月26日

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 288号),联系电话:65109437

政策咨询:市药监局,联系电话: 65303909。

(二)各县级市人事局会同药监局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并现场缴费。

(四)现场确认审查时,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一份交培训学校。

2.1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单位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苏州市医药科技学校负责培训工作,现场资格审查时接受报名。

四、收费事宜:

考务费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 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培训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