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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08年申报工艺美术师职称工作
(相关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的通知

 

市各主管部门、各镇(场)组织人事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和苏州市职称办工作要求,现将 2008 年申报工艺美术师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组织宣传,从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出发,积极开展专技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切实为提升全市专技人才队伍素质提供良好服务。

一、申报工艺美术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 4 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

2 .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 4 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在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 1 项,或县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 2 项。

2 .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 2 项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市级评审专家级认定)的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

3 .本人的作品参加国家级专业展览 1 次,或省(部)级专业展览 2 次或市(厅)级专业展览 3 次。

4 .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 2 项,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5 .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外广告设计 2 项,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6 .参加编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部)级规范及规程被采纳并发布实施。

7 .参与编写过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承担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8 .作为骨干参与传统工艺美术的挖掘和整理工作。

(三)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专业展览评比奖项者。

2 .获省(部)级专业评奖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者。

3 .获市(厅)级专业评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者。

4 .市(厅)级以上美术馆、珍品馆、博物馆征集或收藏本人作品 2 件者。

5 .在挖掘、整理和弘扬传统工艺美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6 .因工艺美术专业工作成绩突出而获得县市级以上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称号者。

7 .本人主持的装饰设计经专家评定属同行业内较高水平已被二星级以上酒店或大型公共建筑采用。

8 .本人主持的广告设计经专家评定属同行业内较高水平。

(四)论文要求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 1 篇;

2 .在市(厅)级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市(厅)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 2 篇;

3 .为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而撰写的专业文章(经市级评审专业组织认定) 2 篇;

4 .在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或制作中的体会或心得 2 篇(经市级评审专业组织认定)。

(五)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1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 4 年;

2 .持有苏州市职称办认定的本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或持有电大或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六项以上单科结业证书。各类研修(研讨)班的证书,不能替代专业理论培训证书。

3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和实施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有指导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经历。符合(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和 (三)业绩、成果要求中三项条件者;

4 .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者,应接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现场考核和面试答辩。个人作品须经有关专家认定。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 .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 1 年申报;

2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 2 年申报;

3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 3 年申报。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2 .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 .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专业技艺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四、报送材料的内容

1 .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一式二份。

2 . “ 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 一式十二份。

3 .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 .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作品征集和收藏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 .任现职以来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或本人撰写的研究报告和创作体会。

7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传统工艺美术不作要求)。

8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 .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复印件。

10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 .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 1 、 2 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苏州市职称办统一印制的 “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 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

2 .专业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作品、论文等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艺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推荐报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 .对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艺师的现场考核及面试答辩结果材料,应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苏州职称办统一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 2008 年 6 月 2 日 —6 月 13 日。

报送地点:常熟市职称事务所(海虞北路 32 号人才市场三楼)。

咨询联系电话: 52873557 、 52882048 。

网址: http://www.rsj.suzhou.gov.cn (苏州市人事局 ? 职称评价网)

http://cszcb.114w.net (常熟网上职称办)

(从即日起先到市职称事务所领购相关申报材料)

二 OO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