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方式。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8日至24日。 报名网址 : http://www.szrsks.com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人事、民政部门的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 2008年3月25—31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初审地点: 常熟市:常熟市人事局职称事务所 (常熟市海虞北路 32号人才市场3楼) 52873557 具体报名条件请看以下文件。 常熟市人事局职称办 2008年3月18日 关于做好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苏人通〔 2 0 08〕67号 )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 2008年6月28、29日在全国首次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市人事局、民政局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考试所需教材实行网上征订。 (三)各市(区)人事局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8日下午、29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南京集中设立考点,同时视报名情况和需要,将酌情在报考人数较多的省辖市设立分考点。考生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模式及答题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以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 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2B铅笔,严禁携带资料、计算器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以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报名组织 (一)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方式。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8日至24日。 报名网址 : http://www.szrsks.com (二)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人事、民政部门的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 2008年3月25—31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苏州市东大街 288号) 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5号人才市场3楼) 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人事局职称事务所 (常熟市海虞北路 32号人才市场3楼) 52873557 昆山市:昆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 305号四楼) 57339006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 266号人才大厦3楼)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人事局职称科 (太仓市上海西路 5号) 53542494 (三)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1.无论是信息库还是准考证,对于考生姓名中出现的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显的错别字,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并做好有关更正记录,及时上报修改报名信息总库。 2.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及时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改。 3.考生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各市自制,备查)。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试所需教材实行网上征订,网上报名的同时即可定购教材。为了提高考试的通过率,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愿意为考生提供考前培训服务事项,联系电话: 65880597,联系人:华老师。 八、收费事宜 此项考试收费标准正在报批过程中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收费标准暂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收费标准暂按每科68元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工作要求 (一)本项考试是在全国首次进行,各市区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区人事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服务质量;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苏 州 市 人 事 局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