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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联合开展第三期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 一、参加对象和条件:企业副总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详见“苏州企业在线”《企业教育热线》“政策法规”栏目《江苏省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组织管理办法》。 二、培训时间和形式:共计 80 学时,拟于 12 月初开班,每周一次,每次 2 天(周五、周六),于明年 1 月完成。 三、培训内容:包括现代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认识、创新思维、企业资本运作等 16 个专题。学习形式采取专家精讲、案例辅导、交流互动、体验式训练等。 通过培训认证,证明具备江苏省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进入江苏省职业经理人人才库。 有意参加培训者请于 2007 年 11 月 25 日前报常熟市经贸委。 联系电话: 51530421 ,联系人:朱若渊 二 OO 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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