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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苏州地方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

根据苏州市职称部门意见要求,关于申报评审苏州地方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今年下半年还有一次申报评审机会,从明年起将不再开展地方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因此请各单位,对照以下有关地方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标准,如有符合条件需要申报底,尽快到职称事务所购取申报评审材料,抓紧时间组织整理申报材料,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25 日。

苏州地方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与标准:

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可申报评审。

( 2 )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申报评审。

( 3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二年,可直接申报评审。

( 4 )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证书,可直接破格申报评审(还应具备破格方面的业绩条件)。

特此通知。

                                 常熟市职称办

                                     2007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