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常熟市职称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职称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苏州市职称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制度和评价办法,实施以技术创新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服务和加强管理,使职称工作要更好地为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加大职称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类职称资格的初定和申报评审的相关条件与政策。各镇(场)和市主管系统(行业)的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职称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和搞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切实抓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宣传到位。重点要使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开展职称评价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发展动力,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激励、促进作用。市职称办将继续通过“常熟网上职称办”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信息(网址:http://cszcb.114w.net),并加大日常咨询、指导力度,深入有关企业搞好重点服务。 二、根据苏州市职称办要求,抓紧抓好国家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重点开展国家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组织、申报。今年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首先都要通过专家组的面试答辩,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工程系列高级、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具体详见苏州市人事局苏人办[2006]36号文件(附件1、2,另行印发)。凡推荐上报苏州、省相关系列资格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都必须先报送本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再向上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上报苏州市评审的部分系列(专业)初级职称的申报按条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由本市组织评审的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具体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办理。 三、按照省苏职称[2005]8号文件要求,继续重点搞好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级经济师认定申报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本市各类企业搞好调查摸底,对照以下五个方面的必备条件,排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充分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1)任企业副总经理及相应职级以上职务满7年(任职年限计算至2005年底,需提供规范的任职文件或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书文本等依据材料)。 (2)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依法纳税,为职工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社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依据材料)。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或近3年扭亏为赢,累计净利润在300万元以上;或近2年内销售收入进入全市(地级市)本行业(大类)前3名的盈利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依据、证明材料)。 (4)企业至少拥有1个中国名牌或江苏省名牌产品,或至少拥有1件中国驰名商标或江苏省著名商标(此条件仅限于董事长、总经理申报使用);或在其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期间,企业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所获专利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企业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优秀工程等奖项(需提供相应的证书、业绩材料)。 (5)近5年内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所在企业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条仅限于董事长、总经理申报使用);或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或本人被评为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材料)等。 四、积极推进民营和外资企业的职称评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力度。各镇(场)和市各主管人事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标准和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尽力做好民营和外资企业的职称工作。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组织申报工作:一是对符合晋升国家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引导、组织他们认真申报(对今年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给予辅导,指明努力方向);二是对难于具备国家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要对照地方职称的相关条件,积极做好地方职称组织申报工作。 五、从倡导和鼓励科技创新出发,对具有原创性技术、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以及对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方面业绩突出,获得县(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等的技术人员要重点做好职称晋升的组织申报工作。继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乡镇)职称的人员转评国家职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积极做好苏州市第二届农民专家的选拔评审等相关工作;在中学教师系统中要开展好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选拔推荐、申报等工作。 六、加大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聘)初定工作力度。重点对在各类企业工作已满一至三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相应学历和专业,经认真考核和审核,给予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镇(场)和市各主管人事部门要重点关注在民营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从关心、培养人才出发,加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时搞好职称的初定工作。同时,为积极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和高学历人员来常创业,积极做好职称服务工作。对这些来常创业人员,可根据其工作业绩情况直接初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定工作的主要方法与程序:提供本人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的初定表(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人事代理的由本市人才中心审核盖章;未实行人事代理的由单位所在辖区乡镇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或提供劳动合同书),报市职称办审核办理,原则上每季末集中办理一次,如遇急需情况,特事特办,可随即办理。 七、积极推进地方职称工作,重点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搞好服务。继续贯彻落实苏州市职称办有关地方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对申报人员的应用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地方中高级职称仍按苏州市职称办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上报苏州市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地方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本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或二次评审活动。今年重点搞好工程类和经济、财会(统计)专业初级职称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八、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进修活动,大力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大继续教育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提高社会(特别是企业单位)对继续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扩大继续教育的社会影响,提高继续教育的社会受益面。各镇(场)和市各主管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促、指导,完善继续教育内容、课时以及考核成绩的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做好必要的准备。继续做好职称外语、信息化素质培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工作,除政策规定的对象外,今年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都应达到省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市职称办继续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职称举办专业理论培训班,除建筑专业外,还将开办机电、经济、财会等专业理论初级培训班。为此,要广泛做好需求摸底、组织报名等具体工作,让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水平。 九、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强化聘任管理。继续按照《常熟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常政人[2004]16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各系列主管部门的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合理设置事业单位岗位,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积极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约管理,实施竞争上岗,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 常熟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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